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的通知
时间:2022-03-2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造〔2021〕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1年上半年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
请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吉建造[2010]4号)的规定严格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gczj/wjxx/202103/t20210323_7975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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