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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5-10-2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我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进行明确,同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完善。

  2.《通告》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告》主要目的是通过明确提取情形、提取申请人范围、提取金额等具体规定,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减轻居民出资负担,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助力我市城市更新行动。

  3.《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情形。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明确提取时间及金额。提取申请人在电梯竣工验收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限一次性申请提取,期限不超过电梯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对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对该套住房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直接出资的金额。

  (三)明确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提取申请人的提取条件。提取申请人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不存在当前贷款逾期情形。

  4.《通告》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该《通告》适用于职工既有住宅因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通告》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一是执行时间。《通告》自2025年10月11日起施行,2030年10月10日废止。

  二是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按照《通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通告》要求受理、审批提取申请。

  6.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是按照《通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申请人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不存在当前贷款逾期情形。

  二是对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对该套住房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直接出资的金额。

  7.关键词

  提取申请人:是指符合《通告》规定的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8.《通告》推出了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职工既有住宅因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以就直接出资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9.新旧政策差异?

  

  

  政策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相关政策。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职工的提取条件

  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提取申请人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不存在当前贷款逾期情形。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jdx/202510/t20251015_7154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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