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备案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12-1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福州市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福州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备案材料质量,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了关于优化房建市政招标项目备案材料政策文件。
一、制定政策制度,规范备案材料
此前,招标备案材料标准不统一,且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备案条件存在差异,导致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需反复咨询确认。为解决招标项目备案材料冗余、流程繁琐等问题,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备案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招标备案“三化”,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规范招标项目备案材料。一是备案材料标准化。明确备案材料涵盖招标条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三大类,要求材料加盖责任主体电子公章,格式统一,确保备案材料清晰可溯。二是招标流程电子化。依托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在监管平台材料与国家、省、市规定的指定媒体发布内容一致。三是权责明晰化。强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逾期未完成书面情况报告或合同签订的,招标项目监督机构可依法依规处置。
《通知》的出台,旨在通过材料标准化、流程电子化、权责明晰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高福州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备案材料质量,让企业从繁冗的流程中解放,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
原文链接:https://zjj.fuzhou.gov.cn/zwgk/tzgg/202512/t20251216_5257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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